关于开展东南大学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
评审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港澳台办[2019]538号),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、对港澳工作方针,鼓励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来内地(大陆)普通高校和科研所就读,现开展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,差额评比。
二、奖学金类别、我校名额及奖励标准
等级 | 台湾学生奖学金(本科生)名额 | 港澳及华侨学生(本科生)奖学金名额 | 奖励标准(每生) |
特等奖 | 1 | 1 | 8000元 |
一等奖 | 5 | 4 | 6000元 |
二等奖 | 6 | 6 | 5000元 |
三等奖 | 10 | 11 | 4000元 |
三、申请条件
1、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和基本法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2、自觉遵守法律、法规;
3、勤奋刻苦,成绩优秀。
四、申请材料
申请学生需填写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奖学金等级不填)、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奖学金等级不填)、《东南大学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并附成绩单(大一学生在申请表中注明入学成绩),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学院审核通过后于12月19日(周四)11点前将学生申请纸质材料报学生处学办,学生处组织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初审名单。
所有申请学生请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大厅——奖学金进行系统申请,学院在系统中进行学院审核,学院审核时间截止至12月19日(周四)11点前。
附件:1、东南大学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2、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
3、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4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
2019年12月12日
附件1、东南大学2019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