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生:请在8月27日之前将奖学金的《评审表》交到辅导员处。
研究生:请在8月27日之前将将申请材料送到学办处,过时不候。
材料如下:
1、《科研成果汇总表》:如实填写,需导师签字。
2、已发论文复印件:文章必须是已见刊的,有录用通知的不算;期刊的复印件或会议论文集封面加目录加论文全文复印件。
3、科研成果要求:1、申请者一作;2、指导老师一作,申请者二作。
3、专利申请材料复印件。
4、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(三好、优干除外)。
如果查出申报材料作假或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(如论文没有见刊还填在汇总表上的),取消评奖资格。
如果本次奖学金评选上后,所有的科研成果将清零,不能再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