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本科生毕业离校办理户口服务指南

发布者:王一卉发布时间:2015-06-10浏览次数:773

2015年本科生毕业离校办理户口服务指南


一、入校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,无需办理。
二、升学:毕业升入本校研究生的,无需办理,户口保留至研究生毕业。到国内其他学校读研的,院系向保卫处提供学生名单和户口迁移地址,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。出国读研的,凭回原籍的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。

三、就业:保卫处根据学生处就业办的派遣名单开出户口迁移证。到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深圳就业的,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落户函复印件。
四、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要仔细核对,如有错误及时到保卫处更改。
五、变更就业单位或者落户地址的,持改派过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公安机关办理。四牌楼2号的到红山路196号玄武公安分局办理。丁家桥87号的到黑龙江路32号中央门派出所办理。
六、各校区办理时间地点:            
四牌楼:上午8:001130,下午2005:30,沙塘园2102室保卫处户证科, 83792086         
九龙湖:上午900至下午430,保卫楼一楼办证大厅(校医院旁边)52090108
丁家桥:上午8:001130,下午2005:30,丁家桥校区办公楼一楼保卫办户籍室,83272461

  

关于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的说明


一、升学:到国内其他学校读研的,以升入学校提供的户口迁移地址为准。出国读研的要申请回原籍的报到证,户口迁移地址以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为准。

二、就业:到单位就业的,户口迁移地址以报到证上的报到地址为准。如果单位对落户地址有特殊要求的,需出具单位证明,以单位证明上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。到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深圳就业的,户口迁移地址以落户函上提供的落户地址为准。
三、变更地址:变更就业单位或者落户地址的,持改派过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公安机关办理。四牌楼2号的到红山路196号玄武公安分局办理。丁家桥87号的到黑龙江路32号中央门派出所办理。